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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承重检测鉴定 , 幼儿园安全检测报告 , 厂房竣工验收检测
佛山市危房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评估报告办理

危房检测鉴定报告——危房安全检测鉴定内容: 
 1 房屋安全检测是通过检查房屋结构损坏状况,分析判断房屋安危的过程。 
2 房屋安全检测适用于已发现危险迹象的房屋。 
3 房屋安全检测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3.1 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3.2 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3 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3.4 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3.5 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 
 3.6 分析房屋损坏的原因。 
3.7 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危险程度。 
4 房屋安全检测应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执行。对工业厂房进行安全检测时,尚应符合《工业厂房性鉴定标准》GBJ144-9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对老旧房屋安全管理的相关建议(以宝安区为例):
*五条宝安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我区的危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下设区危险房屋管理办公室(简称“区危房办”)负责危房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条区危房办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对全区危房进行普查、分类和登记工作,定期组织危房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区危房实施有效监控和管理;
(二)受理危房的申报和举报;
(三)对危房的检测鉴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危房的备案管理工作;
(五)对鉴定为危房的后续处理(如加固、拆除等)工作进行跟踪管理;
(六)对在危房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提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七)指导各街道办危房管理机构的工作。
*七条 危房的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街道办负责所属辖区内危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具体组织辖区内危房的普查、分类和登记工作;
(二)受理辖区内危房的申报和举报;
(三)具体组织开展辖区内危房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重点排查,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提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四)检查督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对危旧房屋的日常检查工作;
(五)协助区危房办做好疑似危房的筛选工作和检测鉴定工作;
(六)对鉴定为危险的房屋督促其进行后续处理,并做好暴雨、台风等恶劣气候期间的警戒和应急排险工作。
*八条各街道办应当配置专业人员(不少于二位)负责具体的危房监管工作。
*九条区危房办应当建立全区危房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危房普查、专项检查、登记和注销制度,掌握、核查危房的存量、治理和消除情况,并将危房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十条区、街道危房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房屋安全责任人提供房屋的相关资料;
(二)进入商业性、经营性建筑内部和公共部位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房屋安全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十一条区危房办应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依据相关规定采取强制鉴定的措施,存在即时危险的,责令房屋安全责任人立即停止使用。

危房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关于整幢危房的评定标准:

1.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1.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1.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1.4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2局部危房

2.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2.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2.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2.4因搁栅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2.5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板倒塌的。

2.6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2.7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

编辑本段危房及危险点处理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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