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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房屋结构质量检测鉴定服务流程
发布时间:2024-07-01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过程如下:

1、现场调查及检测
为了进行安全性鉴定工作并对结构的承载能力做出正确评价,我们对鉴定范围内的房屋的结构现状进行了全面详细的现场调查,并对各房屋的主体结构构件
材料强度进行了检测。主要内容如下: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及复核。包括结构布置及结构形式;圈梁布置;结构及其支承构造,构件及其连接构造;结构及其细部尺寸,其他有关的几何参数(房屋平、立面尺寸等)。
(2)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包括结构上的作用、建筑物的内外环境及使用史。
(3)地基基础的检查。本次鉴定采用对地基基础现场随机抽样开挖检查的方法;地基变形或其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等情况。
(4)主体结构现状检查。包括构件及其连接工作情况、结构支承工作情况、建筑物的裂缝分布、结构整体性、建筑物侧向位移及局部变形等。
(5)材料性能检测分析。按照现行有关检测标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方法检测主体结构构件的材料强度,包括砖强度、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
2、 结构安全性鉴定
2.1 结构安全性鉴定基本内容
(1)鉴定层次划分。根据《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 以下简称为《标准》)的要求,结构安全性鉴定应按
照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各分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分为四个安全性等级,并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步骤,从*
一层次开始分层进行:根据构件各检查项目评定结果,确定单个构件等级;根据子单元各检查项目及各种构件
的评定结果,确定子单元等级;根据各子单元的评定等级,确定鉴定单元等级。
(2)鉴定评级方法。根据该批房屋的具体情况,首先对房屋各结构构件进行安全性鉴定评级,然后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二个子单元评定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鉴定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是根据上述二个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以及整幢建筑物有关的其它安全性评定项目进行综合评定。

2.2 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
该11 栋房屋的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按照砌体结构构件和混凝土结构构件分别进行。按照《标准》的规定,每种构件的每一受检构件均按照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 或变形)和裂缝等四个检查项目,分别评定其等级,取其中较低一级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当进行构件承载力子项评级时,计算分析采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结构分析系列软件PKPM。验算时各房屋的结构布置( 墙体布置、门窗洞口尺寸及
位置等)按现状考虑( 由于现场调查时,部分房间因住户不在家而无法进入,故无法判断其对结构墙体的拆改情况,此部分验算时的结构布置按照原设计)。各材料强度等级按现场实测的强度值采用。验算时的恒载
取值按照房屋现状考虑,包括装修荷载。墙体受压承载力验算时,对验算结果不满足要求的墙体,当满足组合砌体构件的构造要求时,按组合砌体计算;其余则适当考虑构造柱的作用,进行内力重分布,对验算结果进行调整。
2.3 子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
按照《标准》的规定,子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分为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两个子单元进行。
(1)地基基础子单元。包括地基、桩基和地基稳定性(斜坡)等检查项目,以及基础和桩两种主要构件。
(2)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其所含各种构件的安全性等级、结构的整体性等级,以及结构侧向位移等级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应按各种主要构件和结构侧向位移(或倾斜)的评级结果,取其中较低一级作为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
2.4 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
根据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等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建筑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进行评定。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的评定结果按其中较低等级确定。

对于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需要进行加固处理——既有建筑物的加固原则

既有建筑物在加固时宜尽可能考虑周详,根据结构特点、土质情况选择合理的加固方案,在确定是否加固及何种加固方案时应考虑下列原则:
1.1 挖掘地基潜力当现有建筑地基基础状态良好、地质条件较好时,应尽量发挥地基与基础的潜力。如考虑建筑物对地基的长期压密使原地基的承载力提高;考虑地基承载力的深宽修正。
1.2 确实计算地基荷载现有建筑在进行加固时,原设计资料、计算书等未必齐全、地基的承载力也不一定用足,上部结构的加固或改建与扩建均使地基上的荷载变更,通常均会增加。如果增加后**出地基容许承载力的5%~10%左右,则一般不考虑地基基础的加固,而考虑调整或加强上部结构的刚度来解决。
1.3 尽量采用改善结构整体刚度的措施如加强墙体刚度,加强纵横墙的连接等,可使结构的空间工作能力加强,从而有助于减轻不均匀沉降或减少**沉降,因在地基与基础的计算理论中未考虑上部结构空间工作的影响。
1.4 尽量采取简易的结构构造措施如在基础抗滑能力不足时增设基础下的防滑趾;在基础旁边设置坚固的刚性地坪;在与相邻基础间设置地基梁将水平剪力分担到相邻基础上等。
 既有建筑物基础加固方法
目前对既有建筑物进行基础加固的方法很多,主要有:

1.1 注浆加固基础法先在基础裂缝处钻孔,对单独基础每边不少于2 孔,对条形基础可沿基础纵向每1.5~2.0m 布置钻孔,并不少于2 排。注浆管直径约25mm,与水平面的倾角不小于30 度,以利流动。钻孔直径约28mm 并较注浆管大2~3mm。孔距0.5~1.0m,注浆压力可取0.1~0.3MPa,影响半径约0.3~0.6m。一般压力越大,注浆的有效半径越大。
1.2 坑式托换法先在室外贴近基础处分批、分段间隔开挖长约1.2m,宽0.9m,深度比已有基础底面深1.5m 的施工竖坑,供工人及运土,竖坑壁必要时应加支护。在竖坑中间已有基础底面下横向开挖基坑,基坑深度达到设计深度,宽度一般与原基础相同。然后浇混凝土并在距原基底8cm 处停止浇注,养护一天,再用有速凝剂与膨胀剂的早强干水泥浆填入空隙并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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