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推广部
厂房承重检测鉴定 , 幼儿园安全检测报告 , 厂房竣工验收检测
襄樊市中小学房屋抗震检测鉴定、房屋检测鉴定机构

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安全检测鉴定的详细内容如下: 

1.建筑物设计文件、场地测量和程勘察报告、施工质量验测证明资料调查; 
2.建筑结构基本情况勘查;  
3.结构使用条件、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环境类别调查核实; 
4.结构布臵、结构体系和构造检查分析;
5.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检测结果分析; 
6.结构构件材料性能检测结果分析;  
7.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大跨度构件的挠度验算和悬挑构件抗倾覆验算;   
8.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进行抗震鉴定;当有专门要求作抗震鉴定的,尚须在报告中作专项分析;  
9.结构安全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
勘查方案:  
1.收集调查:收集相关设计文件、施工资料,调查建筑物的使用历史。 
2.结构基本情况勘查:结构形式、结构布置、建筑层数、梁柱截面尺寸等; 
3.结构使用条件勘查:楼面荷载、分隔墙布置、使用环境等;  
4.地基基础勘查:地基变形、上部结构反应(有否倾斜、有否外墙开裂等);  
5.上部结构表面现状勘查:结构构件有否破损、有否明显的挠度变形,梁柱板及填充墙有否可见裂缝,裂缝的分布、形状、大小等。  
6.材料性能检测:对结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采取回弹法结合钻芯取样检测,对结构构件的配筋进行开凿检查以及采用扫描型钢筋位置测定仪进行扫描检查。  
7.结构复核计算:复核计算房屋的原设计文件及现状结构,确定结构安全等级,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办理幼儿园检测鉴定报告的必要性:

什么情况下房屋需要做抗震鉴定,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如何?一直比较困扰房屋检测行业人员及有关委托方。笔者近期整理了相关规范和法规依据,发现多处条文有提及抗震鉴定的必要性和适用条件。
首先,国家层面有两处提及抗震鉴定要求。
1.*人民共和国令*148号《房屋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十二条和十六条均有相应规定。
*十二条,已建成的下列房屋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
(1)《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甲类和乙类程;
(2)有重大文物**和纪念意义的房屋程;
(3)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房屋程。
鼓励其他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房屋程产权人,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 经鉴定需加固的房屋程,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期内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未加固前应当限制使用。
*十六条,已按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的房屋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各种人为因素使房屋程抗震能力受损的,或者因改变原设计使用性质,导致荷载增加或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产权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验算、修复或加固。需要进行工程检测的,应由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2.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20023-2009)*1.0.6条提到。
下列情况下,现有建筑应进行抗震鉴定:
(1)接近或**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
(2)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3)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4)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建筑。

申办民办幼儿园均在各区教育局申请,需提交幼儿园检测鉴定报告

按照民办学校的规定来申请。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报告:包括学校、中心、幼儿园名称,地址、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②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学历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及复印件;
③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要求提供:
a.办学场所房严证、承租协议、建筑安全意见书。
b.联合办学协议,体现资产来源,资金数额。
c.银行资金证明,要求验资报告或以法人名义,也可由各举办者银行证明。 
④捐赠性质的校产需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严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⑤场所设施情况,要求布局合理并实地察看,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①等设批准书
②筹设情况报告
③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④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⑤校长、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⑥办学登记表一式三份
⑦消防安全意见书
⑧食堂卫生许可证
⑦拟办学机构发展计划
⑩其它材料:招生简章、课程设置和计划等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需提交材料
①申办报告
②办学登记表一式三份
③校(园)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④联合办学协议、举办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等有关材料
⑤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⑥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
⑦拟办学机构的章程、发展计划、各项规章制度
⑧校(园)长、教师、财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⑨建筑安全意见书
⑩消防安全意见书
(11)食堂卫生许可证
(12)教育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办程序 举办者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提交有关材料(受理) →实地核查办学硬件→审查申请材料→批准筹设或正式设立(中学上报市教育局批准)。

发布时间: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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