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主体验收检测鉴定内容如下:
⒈使用条件的调查与检测结构上的作用调查、结构和构件所处的环境类别和环境作用调查及建筑物的使用历史调查。
⒉地基基础检查
3.上部结构及构件工作状态检测 ①结构整体布置核查,包含建筑及结构的平、立面布置核查,结构及其支承构造检查,支撑系统布置检查等。 ②建筑物的侧向位移量测 ③砼结构构件裂缝检测 ④砼结构构件变形检测 ⑤钢结构构件变形及偏差检测 ⑥钢材外观缺陷、损伤及锈蚀检测
4.上部结构及构件的施工质量及性能检测①截面构件尺寸量测②构件混凝土强度检测③柱、梁钢筋配置检测
⒌围护结构检查围护结构承重构件的承载功能检查、非承重构件的构造连接检查及使用状况检查。
⒍承载能力验算根据检测数据,结合委托方提供的本工程施工资料,对结构进行承载能力验算分析。
⒎性鉴定评级根据承载能力验算分析结果,结合现状调查、勘测结果,对建筑物的性进行鉴定评级,并对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钢结构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级焊缝应进行**的检验,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11345)B 级检验的II级及II级以上;
2 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不小于20%,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11345)B级检验的III级及III级以上;
3 全焊透的三级焊缝可不进行无损检测。
4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及缺陷分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T203-2007《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的规定。
5 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及缺陷分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T203-2007《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的规定。
6 箱形构件隔板电渣焊焊缝无损检测结果除应符合GB50205-2001标准*7.3.3 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附录C 进行焊缝熔透宽度、焊缝偏移检测。
7 圆管T、K、Y 节点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及缺陷分级应符合GB50205-2001标准附录D 的规定。
8 设计文件*进行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性质作出判断时,可采用射线探伤进行检测、验证。
9 射线探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规定,射线照相的质量等级应符合AB 级的要求。一级焊缝评定合格等级应为《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II级及II级以上,二级焊缝评定合格等级应为《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III级及III级以上。
钢结构常规无损检测方法有:超声检测,射线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级焊缝应进行**的检验,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11345)B级检验的II级及II级以上;
2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不小于20%,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11345)B级检验的III级及III级以上;
3全焊透的三级焊缝可不进行无损检测。
4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及缺陷分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T203-2007《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的规定。
5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及缺陷分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T203-2007《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的规定。
6箱形构件隔板电渣焊焊缝无损检测结果除应符合GB50205-2001标准*7.3.3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附录C进行焊缝熔透宽度、焊缝偏移检测。
7圆管T、K、Y节点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及缺陷分级应符合GB50205-2001标准附录D的规定。
8设计文件*进行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性质作出判断时,可采用射线探伤进行检测、验证。
9射线探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规定,射线照相的质量等级应符合AB级的要求。一级焊缝评定合格等级应为《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II级及II级以上,二级焊缝评定合格等级应为《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III级及III级以上。
10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表面检测:
1)外观检查发现裂纹时,应对该批中同类焊缝进行**的表面检测;
2)外观检查怀疑有裂纹时,应对怀疑的部位进行表面探伤;
3)设计图纸规定进行表面探伤时;
4)检查员认为有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