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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自建房屋结构质量检测鉴定评估报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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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过程如下:

检测鉴定主要检测参数有:

倾斜、沉降、裂缝、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结构构件等,各参数的检测一般为现场检测。

非现场检测项目有:

a.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测中,混凝土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b.钢结构构件检测中,钢材抗拉强度试验法检测钢材试件抗拉强度,钢材弯曲强度试验方法检测钢材试件弯曲变形能力。 c.木结构构件检测中,木材顺纹抗压、抗拉、抗剪强度试验,木材抗弯强度及弹性模量试验,木材横纹抗压强度试验。

检测过程:

1、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

6、分析房屋损坏原因。

7、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危险程度。

检测结论为危险房屋或局部危险房屋的检测报告,须按规定报送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审定。

房屋沉降、倾斜、变形如何进行检测鉴定:

1房屋变形检测 房屋变形检测详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5.2条。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292、《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等标准的规定判断建筑物沉降是否趋于稳定。

 2房屋完损况检测 详见《房屋完损状况检测实施细则》5.2条。

3 房屋监测意见及建议 检测中发现房屋倾斜或沉降突变时,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应适当增加测量的次数。 检测中发现墙体和构件裂缝急剧开展时,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应适当增加检测的次数。 房屋变形检测中异常与意外的处理,详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6.2条。

初始检测

1.1调查检测房屋结构布置及使用、改造状况,参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3.1条。

1.2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构件、装饰和设备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对典型裂缝部位设置石膏饼等监测标志,并记录裂缝位置、宽度、长度等初始状态。

1.3调查相邻工程的设计、施工、监测状况及其与监测房屋的位置关系等。若开始检测时受监测房屋已受到影响,则尚需分析已有损伤与相邻工程的因果关系。

1.4在特征部位设置垂直、水平位移和倾斜监测点。监测点位置、密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每幢房屋监测点不宜少于4个。测量垂直、水平位移、倾斜监测点的初值,应反复测量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监测初始值。具体要求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3.3条。

1.5根据房屋的结构特点和影响因素,制定监测方案: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完损状况及相邻工程的可能影响程度制定裂缝、沉降变形报警值;拟定监测内容、时间、期限、频率和测量成果提交方式,并在监测过程中,根据变化情况,作适当调整。

屋倾斜安全性检测鉴定的内容如下:

1  检测内容与要求

1.1初始检测

1.1.1调查检测房屋结构布置及使用、改造状况,参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3.1条。

1.1.2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构件、装饰和设备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对典型裂缝部位设置石膏饼等监测标志,并记录裂缝位置、宽度、长度等初始状态。

1.1.3调查相邻工程的设计、施工、监测状况及其与监测房屋的位置关系等。若开始检测时受监测房屋已受到影响,则尚需分析已有损伤与相邻工程的因果关系。

1.1.4在特征部位设置垂直、水平位移和倾斜监测点。监测点位置、密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每幢房屋监测点不宜少于4个。测量垂直、水平位移、倾斜监测点的初值,应反复测量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监测初始值。具体要求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3.3条。

1.1.5根据房屋的结构特点和影响因素,制定监测方案: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完损状况及相邻工程的可能影响程度制定裂缝、沉降变形报警值;拟定监测内容、时间、期限、频率和测量成果提交方式,并在监测过程中,根据变化情况,作适当调整。

1.2损伤趋势监测

1.2.1每次监测,应采用同一仪器设备,监测前,应进行检验校正。

1.2.2每次监测,应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监测人员应相对固定,并应同步记录对应影响因素的变化情况。

1.2.3定期监测房屋的垂直位移、水平位移和倾斜,参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

1.2.4定期观测记录房屋损坏现象的产生和发展情况。

1.2.5及时分析监测数据,绘制变化曲线,分析变化速率和变化累计值,发现有异常情况,以监测报表或阶段报告的方式及时通知委托方并采取应急措施。

1.3复测

1.3.1损伤影响源基本稳定(如相邻地下工程施工完毕后1个月)后,可进行复测。

1.3.2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构件、装饰和设备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与初始记录作比较,确定监测过程中房屋完损状况的变化情况。

1.3.3计算垂直位移、水平位移、倾斜的累积总值。

1.3.4分析房屋损坏原因,重点是根据监测阶段损伤及沉降变形的发展状况以及有关计算分析,区分房屋自身因素与相邻工程的影响,参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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