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质量检测鉴定的方法:
实用鉴定法是在传统经验鉴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较科学的鉴定方法,它克服了经验鉴定法的缺点,增加了检测仪器和设备的应用,对于结构材料强度等有关力学参数,一定采用实测值,并经过统计分析后才用于结构的分析计算。在各项结果的评定中,均以原设计规范的控制条件为标准,经过分析提出综合性鉴定结论和对策建议,此鉴定方法适用于结构复杂,建筑标准要求较高的大型、重要建筑物。
实用鉴定法在初步调查、分析损坏原因的基础上,列出调查项目、检测内容和结构实验方法的要求,建立一套完整描述房屋状况的模式和表格。一般要有两次以上的调查分析、检测试验、逐项评定等程序,给出一个比较准确的鉴定结论。
实用鉴定法的特点是作用(荷载和变形)计算以实际调查的统计分析为准,结构材料强度取值以实测结果为依据,对原设计计算采用的规范依据、理论公式和计算图形等均加以分析,为判断其与实际结构差异程度,还应做一定的构件试验加以验证,在求得比较准确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调查人员的个人专长,并经集体讨论或研究做出鉴定结论。
调查时应根据当地和现场实际情况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取值,如果遇到荷载规范中未作规定或特殊情况时应按《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中规定的原则确定。
2)房屋结构使用环境调查。调查建筑物所在地区的气象条件、工业环境和地理环境。
气象条件:房屋的方位、风玫瑰图、降雨量、大气湿度和温度等。
工业环境:液相腐蚀、气相腐蚀、高温、潮湿等对房屋结构的影响。
地理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下水、周围建筑群等对房屋结构的影响。
3)使用历史的调查。主要调查房屋的建造年代、过程和使用情况(如**载、受灾和受侵蚀),特别要注意因使用性质改变而产生的荷载变化史。
(2)详细调查工作内容:
1)结构布置、支撑系统、圈梁布置、结构构件、结构构造和连接构造的检查。
2)地基基础的检查,必要时要开挖检查或进行试验。
3)结构上的荷载、荷载效应及作用效应组合的调查分析,必要时进行实测统计。
4)结构材料性能和几何参数的检测与分析,结构构件的计算分析、现场实测,必要时进行结构试验。
5)房屋结构功能及房屋构造的检查。
结构材料性能检测结果的精度直接影响结构鉴定的度,材料性能的检测是性鉴定的基础。
现在,我国房屋鉴定所采用的鉴定方法大致处于经验鉴定法和实用鉴定法之间的状态。
房屋安全质量检测鉴定——结构动力测试:
对房屋开展动力测试,利用结构动力响应识别结构模态参数,由模态参数的性状判定结构质量,即为结构动力检测。结构动力检测的基本问题是依据结构的动力响应,测得结构模态参数,然后识别结构当前状态。
建筑物的动力特性是建筑物自身固有的特性,一般是指建筑物的固有频率(周期)、振型和阻尼比等。建筑物一旦出现损伤或其它质量问题,这些参数也随之发生改变。因此,结构动力参数的改变可以视为结构质量发生变化的标志。当前,结构动力检测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很前途的检测方法,它是结合系统识别、振动理论、振动测试、信号采集与分析等多学科的一门测试技术,它的出现能较好弥补传统的经验方法存在的诸多缺陷和不足。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能够满足结构检测要求的强大试验和分析处理工具的出现,高效模块化、数字化的结构动力响应量测技术已为结构动力检测的实现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使得结构动力检测技术已走向成熟,在土木工程领域的应用已日趋广泛,不但是大学、科研机构,而且许多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也已逐步开始使用。
结构动力检测方法优点很多,如该方法可以不受结构规模、复杂性及隐蔽性的限制,只要在可达到的结构位置安装动力响应传感器即可。另外,结构动力检测属于结构无损检测范畴,对一些已建成投入使用,而不便采取破损检测手段的工程结构特别适用,满足人们需求标准不断提高的需求。如果有问题咨询可以电:一三六八九五三三五七八 建筑物建成以后完好状态下量测得到的结构动力特性数据,可作为基本技术档案保存。
建筑物一旦遭受地震等自然灾害或使用了一定的年限以后,再进行测量,可以从中获得宝贵的对比资料。比如,房屋结构破坏开裂后或结构内部有质量问题时,结构的自振周期会加长,振型会改变等,从结构的自身固有特性的变化可以识别建筑物的损伤,为房屋安全鉴定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当然,动力特性实测作为安全鉴定的一个手段,还要与其他鉴定方法一起工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才能得到满意的结果,增加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水平。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结构承载力验算描写
1、计算参数的描写应完整、齐全。计算参数包括结构体系、场地类别、地震信息(抗震设防烈度、抗震等级、地震分组、地震基本加速度等)、材料强度(混凝土强度、砖砌块强度、砌筑砂浆强度、钢筋强度等)、楼(屋)面恒载和活载、风荷载(基本风压值、地面粗糙度)、计算模型简图等。
2、应注明采用的计算分析程序及计算模块。
3、验算项目的描写应完整。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般包括柱轴压比验算、柱(梁、板)承载力验算和整体变形验算。砌体结构一般包括墙体(柱)受压承载力验算、墙体(柱)抗震承载力验算、墙体高厚比验算、梁(板)承载力验算等。对涉及加层的建筑,必要时应描述地基和基础的承载力验算、地基变形和稳定验算情况。
4、对于构件材料强度实测值**楼层计算取值的构件,应取其实测值,且描写单个构件的承载力复核情况。
5、验算结果宜列表,且应注明验算项目、构件类型、构件位置(楼层、轴线号)、验算值及规范限值;有设计文件资料的应同时列出设计值对比。
6、验算结果里对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构件应逐一列出或附图标示。
7、钢筋混凝土柱承载力计算结果中,对纵向钢筋的描述应区分短边(X)和长边(Y)方向,不应按全截面配筋量比较。
8、钢筋混凝土楼板受力筋和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端箍筋的计算结果应考虑是构造要求(如较小配筋率、体积配箍率等)控制还是承载力控制,在构件安全性评级时注意区分。
9、钢筋混凝土柱、梁构件配筋是否满足要求应分纵向钢筋和箍筋两种情况说明。
10、验算结果里的箍筋单位应为mm2/m或mm2/0.1m,不应为mm2,不应只列出单肢箍筋的面积,列出的箍筋计算值应与采用的单位相匹配。
11、对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的梁构件,宜**描述按矩形截面复核的结果;若按矩形截面复核跨中底部纵向钢筋配筋量不满足要求但相差不大时,应进一步描述按T型截面再次复核结果。
12、对满足塑性法计算条件的连续次梁和现浇板构件,宜**描述按弹性法复核的结果;若按弹性法复核配筋量不满足要求但相差不大时,应进一步描述应按塑性法再次复核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