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属于重点抗震设防区:
《抗震规范》规定,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较高的要求。
2)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较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各类建筑结构的抗震计算,应采用下列方法:
1)高度不**过40m、以剪切变形为主且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均匀的结构,以及近似于单质点体系的结构,可采用底部剪力法等简化方法。
2)除1款外的建筑结构,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3)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甲类建筑、较高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
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鉴定的详细过程:
抗震鉴定实际工作中,由于现场检测、鉴定条件所限,规范中鉴定程序规定的每一条要求往往不都是显而易见的,比如砌体结构的构造柱、圈梁配置;楼、屋盖的支撑长度等等,这就需要鉴定人员通过结构的综合抗震能力分析确定鉴定结果。
1抗震鉴定一般步骤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是对房屋的实际抗震能力、薄弱环节等整体抗震性能做出全面正确的评价。除确定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后续使用年限即抗震鉴定类别(分A,B,C三类)外,还应包括下列步骤。
1.1收集原始工程资料
抗震鉴定应充分了解原始工程资料,如勘察报告、施工图、施工记录和竣工图等工程验收资料,确定建筑的场地类别、地震分组等信息。资料不全时,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必要的补充实测。
1.2建筑现状调查
了解实际情况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及改变使用功能的等状况;并注意有关非抗震质量问题。
1.3建筑结构现场检测
应根据对程现场的检查情况和检测的目的,制定检测方案和实施现场检测。针对不同建筑的特点,通过相应的检测手段掌握建筑相关参数,包括建筑物的使用荷载、损伤等必要参数,为下一步对建筑的综合抗震能力分析做准备。
1.4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依据各类建筑的特点,包括结构体系、结构布置、材料强度、整体性连接构造、局部易损易倒构件等因素和抗震承载力结果,采取抗震概念的宏观判断和通过关键参数数值判断的综合鉴定方法。因此,抗震鉴定的关键就是结构的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1.5鉴定结论与治理建议
对建筑整体抗震性能做出评价后,还应对不符而鉴定标准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造或较新等抗震减灾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