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幼儿园房屋抗震安全检测办理流程
房屋改造检测鉴定料强度检测
1 混凝土
1.1 可根据《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DBJ08-223-96抽样检测混凝土强度,并按《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进行混凝土强度校正。也可根据《后钻拔出法测定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DBJ08-215-95,检测混凝土强度。
1.2 混凝土构件抽样数量每层不应少于10个,抽样部位应按现场测试条件和房屋结构特点合理分布。
1.3 用于混凝土强度校核用的混凝土芯样数量不应少于3个。
1.4 根据《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90检测可疑混凝土构件缺陷。
2 砌体
2.1 可通过检测砌墙砖和砌筑砂浆强度,采用间接法测得砌体强度。
2.2 可在现场抽取砌筑砖,清洁砖表面后,按《砌墙砖(外观质量、抗压、抗折强度、抗冻性能)检验方法》GB2542,确定砖强度等级。
2.3 可在现场抽样采集砌筑砂浆颗粒,取样部位每层不应少于3外,可按《现场砌筑砂浆筒压强度试验方法》GBJ08-212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2.4 可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标准,推定砌体强度。
房屋改造检测鉴定标准试件混凝土强度
(1)在混凝土分项工程中,应根据结构布置、混凝土工程量、工作班浇筑量等情况,将混凝土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或称验收批),即:N≥1,此处,N为检验批批数。
(2)在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评定和混凝土分项工程的常规验收中,所涉及的混凝土强度均以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简称标准试件,对非标准尺寸试件要作修正),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为准。
(3)每一检验批(以下简称每批)中标准试件取样数量n,仍应根据*(1)条中的情况并考虑混凝土的生产条件、质量稳定性及其强度变异的信息等作出选择。
(4)根据每批的标准试件取样数量和以往的混凝土强度统计信息,《标准》GBJl07规定,可在两种统计方法和一种非统计方法中选择适合的一种方法,用于评定该批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该方法的要求。当符合该方法的要求时,就认为该批混凝土强度达到该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就可判为合格。
(5)混凝土分项工程中的N个检验批,应等效地视作为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中的主控项目,N个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均评定为合格,是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在《规范》GB50204*7.4.1条(混凝土分项工程的强制性条文)规定,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检测鉴定的详细内容:
一、各类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综合安全性检测鉴定,应按房屋建筑初步检查划分的类别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对于Ⅰ类房屋建筑,当检测结果符合原结构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规定时,可按原设计材料强度等级进行结构安全与抗震承载力验算。 房屋建筑的实际材料强度等级经检测符合原结构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规定,但发现存在结构体系或构造上的缺陷时,应按Ⅱ类房屋建筑进行补充抽样检测和鉴 定; 实际材料强度等级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原结构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规定时,应按Ⅲ类房屋建筑进行补充抽样检测和鉴定。
2 对于Ⅱ类房屋建筑,当检测结果存在比较严重问题时,应按Ⅲ类房屋建筑要求进行补充抽样; Ⅱ类和Ⅲ类房屋建筑均应按检查和检测结果进行结构安全与抗震承载力验算。
3 应根据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的需要合理确定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案,并能为结构综合安全性鉴 定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数据;抽样检测的对象和部位应具有代表性,应选取影响结构安全 与抗震性能的关键构件进行检测;当采用局部破损检测方法时,宜选择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取样, 且尽可能减小对结构构件安全的影响。
4 当发现检测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补充抽样。
5 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修补取样造成的构件局部损伤。
二、结构构件内力分析,应分别进行不考虑地震作用内力组合和考虑地震作用内力组合两种情况的 计算;两种作用内力组合的设计值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和《建筑 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 的规定。
三、房屋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可分为不考虑地震作用内力组合和考虑地震作用内力组合两种情况: 1 不考虑地震作用内力组合的构件承载力验算应按式(3.3.3-1)进行:
S1 £ R /g 0(3.3.3-1)
式中 S1—不考虑地震作用的内力组合设计值,应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的规定。 R—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其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木结 构设计规范》GB50005 的规定。g 0 —结构重要性系数,对于安全性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 1.1,对于安全性等 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 1.0,对于安全性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
2 考虑地震作用内力组合的构件承载力验算应按式(3.3.3-2)进行:
S 2 £ R '/g Ra(3.3.3-2)
式中 S2 —结构构件内力(轴向力、剪力、弯矩等)组合的设计值;计算时,有关的荷载、地震作 用分项系数、组合值系数和作用效应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 和本标准的规定采用。R ' —考虑结构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的结构构件抗震承载力设计值。g Ra —抗震鉴定的承载力调整系数,除本标准各章节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