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内容——以砌体结构为例,检测鉴定内容如下:
一、检查多层砌体房屋的结构体系与结构布置时,应检查实际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与有效设计图纸资料符合程度以及结构变动情况:
1 房屋总高度和总层数以及高宽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的规定情况。
2 墙体平面布置对称或基本对称情况。
3 楼梯间设置在房屋尽端和转角处情况。
4 墙体布置在平面内闭合情况,存在未闭合的开口墙或开口墙端部未设置构造柱情况。
5 墙体布置沿竖向上下连续情况,横墙间距较大值满足要求和底部几层存在有抽掉墙体的大开间情况。
6 房屋有无错层。
7 结构墙体拆改所涉及的楼层、部位情况。
8 对于进行过加固的多层砌体房屋应检查加固范围和方法以及改变了结构体系的情况。
二、砌体结构检测的内容应包括:砌筑块材强度,砌筑砂浆强度,纵横墙拉结筋配置和楼板搭接连接等构造措施,结构和构件变形,以及构造柱、圈梁布置与构造,混凝土构件强度、配筋,承重梁的截面尺寸和圈梁的高度等。
三、砌筑块材强度等级和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操作与强度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四、砌筑块材和砌筑砂浆强度应按规定的检验批数量进行抽样检测,检验批的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1、Ⅰ类砌体房屋建筑,宜将砌筑块材和砂浆强度等级相同的连续三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Ⅱ类砌体房屋建筑,宜将*1层同一强度等级的砌体墙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室时也可把同一强度等级的砌体墙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其他楼层可将砌筑块材和砂浆强度等级相同的相邻两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Ⅲ类砌体房屋建筑,宜将每层砌筑块材和砂浆强度等级相同的砌体墙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五、多层砌体结构房屋的整体性连接构造和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连接措施,应通过图纸等资料核查和现场必要检测进行下列项目检查:
1、装配式楼(屋)盖房屋和砖拱楼(屋)盖房屋圈梁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规定的情况。
2、预制楼板搭接长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规定的情况。
3、检查与检测纵横墙交接处的咬槎砌筑质量或有无设置水平拉结筋情况。
4、房屋中构造柱的设置部位与构造措施。
5、房屋中易引起局部倒塌的构件与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其局部尺寸和连接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规定的情况。
6、墙体的砌筑质量,砌筑留槎状况及洞口砌筑质量等。
7、墙体、柱(壁柱)、梁垫尺寸。
七、砌体房屋建筑的裂缝、损伤、变形和缺陷的检查与检测,应包括裂缝、损伤和缺陷的部位、裂缝形态、宽度、深度以及变形、损伤、缺陷的程度,对较严重的裂缝、损伤和缺陷应检查和判断其形成原因。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地基和基础的安全性鉴定
一、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应按地基变形、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地基稳定性(斜坡)等项目评定,并取其中较低一级作为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
二、地基、桩基的安全性鉴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一般情况下,宜根据地基变形、建筑物沉降观测资料,以及其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反应的检查结果进行鉴定评级;
2、对建造在斜坡场地上的房屋建筑,应进行历史情况调查和实地考察,以评估场地地基的稳定性;
3、当需要对地基、桩基的承载力进行鉴定评级时,应根据程勘察档案和有关检测资料进行评定,必要时,还应补充近位勘探点,进一步查明土层分布情况,并结合当地工程经验进行核算和评定。
三、当地基(或桩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地基变形(房屋建筑沉降)观测资料或其上部结构反应的检查结果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评级:
Au级不均匀沉降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规定的地基变形允许值,房屋建筑无沉降裂缝、变形或位移。
Bu级不均匀沉降不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规定的地基变形允许值,且连续两个月地基沉降量小于每月2mm;房屋建筑的上部结构虽有轻微裂缝,但无发展迹象。
Cu级不均匀沉降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规定的地基变形允许值;或连续两个月地基沉降量大于每个月2mm;或房屋建筑上部结构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5mm的沉降裂缝,预制构件连接部位出现宽度大于1mm的沉降裂缝,且沉降裂缝短期内无终止趋势。
Du级不均匀沉降远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规定的地基变形允许值;连续两个月地基沉降量大于每月2mm,且尚有变快趋势;房屋建筑上部结构的沉降裂缝发展显着;砌体的裂缝宽度大于10mm;预制构件连接部位的裂缝宽度大于3mm;现浇结构个别部位也已开始出现沉降裂缝。
注:本条规定的沉降标准,仅适用于建成已2年以上、且建于一般地基土上的房屋建筑;对建在高压缩性粘性土或其他特殊性土地基上的房屋建筑,此年限宜加长至5年。
四、当地基(或桩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其承载力评定时,可根据地基基础的检测和计算分析结果,按下列规定评级:
1、当地基基础承载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或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要求、且房屋建筑完好无损时,可评为Au级。
2、当地基基础承载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或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要求、但房屋建筑局部有轻微损伤时,可评为Bu级。
3、当地基基础承载力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或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要求、且房屋建筑局部存在损伤时,可评为Cu级。
4、当地基基础承载力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或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要求、且为房屋建筑有较严重损伤时,可评为Du级。
五、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地基稳定性(斜坡)项目评级时,应按下列标准评定:
Au级建筑场地地基稳定,无滑动迹象及滑动史。
房屋安全质量检测鉴定的方法:
实用鉴定法是在传统经验鉴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较科学的鉴定方法,它克服了经验鉴定法的缺点,增加了检测仪器和设备的应用,对于结构材料强度等有关力学参数,一定采用实测值,并经过统计分析后才用于结构的分析计算。在各项结果的评定中,均以原设计规范的控制条件为标准,经过分析提出综合性鉴定结论和对策建议,此鉴定方法适用于结构复杂,建筑标准要求较高的大型、重要建筑物。
实用鉴定法在初步调查、分析损坏原因的基础上,列出调查项目、检测内容和结构实验方法的要求,建立一套完整描述房屋状况的模式和表格。一般要有两次以上的调查分析、检测试验、逐项评定等程序,给出一个比较准确的鉴定结论。
实用鉴定法的特点是作用(荷载和变形)计算以实际调查的统计分析为准,结构材料强度取值以实测结果为依据,对原设计计算采用的规范依据、理论公式和计算图形等均加以分析,为判断其与实际结构差异程度,还应做一定的构件试验加以验证,在求得比较准确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调查人员的个人专长,并经集体讨论或研究做出鉴定结论。
调查时应根据当地和现场实际情况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取值,如果遇到荷载规范中未作规定或特殊情况时应按《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中规定的原则确定。
2)房屋结构使用环境调查。调查建筑物所在地区的气象条件、工业环境和地理环境。
气象条件:房屋的方位、风玫瑰图、降雨量、大气湿度和温度等。
工业环境:液相腐蚀、气相腐蚀、高温、潮湿等对房屋结构的影响。
地理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下水、周围建筑群等对房屋结构的影响。
3)使用历史的调查。主要调查房屋的建造年代、过程和使用情况(如**载、受灾和受侵蚀),特别要注意因使用性质改变而产生的荷载变化史。
(2)详细调查工作内容:
1)结构布置、支撑系统、圈梁布置、结构构件、结构构造和连接构造的检查。
2)地基基础的检查,必要时要开挖检查或进行试验。
3)结构上的荷载、荷载效应及作用效应组合的调查分析,必要时进行实测统计。
4)结构材料性能和几何参数的检测与分析,结构构件的计算分析、现场实测,必要时进行结构试验。
5)房屋结构功能及房屋构造的检查。
结构材料性能检测结果的精度直接影响结构鉴定的度,材料性能的检测是性鉴定的基础。
现在,我国房屋鉴定所采用的鉴定方法大致处于经验鉴定法和实用鉴定法之间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