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加层承载能力验算:
对原建筑主要承重结构构件复核验算是决定建筑物能否加建的重要一环,其验算目的主要是看承重结构构件之承载能力是否能满足加层要求,倘若不满足要求就不得加层。如果加层,必须采取加固补强措施提高承载结构及构件的承载能力,在满足加层要求后再加层。
2.1 原有建筑物的承载力验算应包括:
(1)地基承载力验算;
(2)基础抗冲击验算;
(3)对砖混结构,要进行承重墙承载力验算;
(4)对框架结构,要进行框架承载力验算;
(5)在楼面荷载下承载力验算;
(6)需要接楼梯的部位,楼梯梁的承载力验算。
若发现承载力不足,应采取相应加固措施:地基承载力不足,对条形基础,可加大基础截面;对桩基础.可适当补桩;基础抗冲击不足,可增加基础高度:承重墙承载力不足,可用单面或双面钢筋网加固:框架承载力不足,可采用增大截面的方法,或采用粘钢(对梁)、碳纤维加固(对柱);屋面板加固可采用粘钢的方法。
哪些房屋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一)达到或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
(二)房屋结构变更、改变使用功能以及加大荷载的各类房屋;
(三)基础、墙体或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陷、裂缝、变形、腐蚀的;
(四)因改建、新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受到损害的;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商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浴室、网吧、车站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用房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
(六)遭受地震、火灾、洪水、蚁害、碰撞等自然、人为因素损害的;
(七)在建(构)筑物密集区及其地下建设可能危及周围和地上房屋安全的建设项目的;
(八)房屋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且已投入使用的;
(九)从事房屋交易、抵押、租赁等活动对房屋安全有要求的;
(十)涉及房屋安全纠纷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七)项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对周围房屋实施跟踪鉴定。
房屋加层检测鉴定报告的相关知识:
一、危险房屋的处理原则: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二、房屋安全检查与维护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一)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经常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历年房屋修缮记录,保全设计施工资料,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在暴风雨、汛期季节,应做好加固维护工作。
(二)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影响使用安全的房屋不得出租。
六、危房解危技术要求有哪些?
(一)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加固设计方案。
(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质量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