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自建房屋结构安全质量检测鉴定办理机构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确定鉴定方案:
一、初步调查
2.1初步调查包括收集整理相关图纸资料、初勘现场和填写《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初步调查表》(附录B)等工作。
2.2收集整理的相关图纸资料主要包括:
程勘察报告(必要时尚应收集处于同一工程地质单元的周边已有房屋建筑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区域性地质资料)、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图、施工及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验收文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维修记录、历次加固改造图纸、房屋建筑检测或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报告等。
2.3初勘现场应调查了解房屋建筑历史、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等相关情况。
1调查了解房屋建筑历史:如建筑年代、施工建设、历次修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损等情况。
2调查了解房屋建筑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
(1) 房屋建筑所处环境是正常环境、腐蚀性环境或者高温高湿环境;
(2) 房屋建筑周边可能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振动荷载、大量排灰的厂房;
(3) 房屋建筑附近的土方堆载;
(4) 房屋建筑周边可能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沟渠、道路、洞穴等;
(5) 房屋建筑周边可能产生扰动地基的行为,如地铁施工、抽取地下水、打桩、深基础开挖、爆破等;
(6) 房屋建筑附近用水设施(如上下水管、暖气管道等)漏水造成的地基浸水。
2.4《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初步调查表》应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类型及房屋建筑现状填写。
二、鉴定方案
2.1应依据合同、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规程,结合初步调查结果制定检测鉴定方案。方案宜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2检测鉴定的依据(标准和规范、规程、相关技术资料等);
3预计查勘现场及鉴定报告完成时间;
4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的部位、数量;
5资料齐全且与委托人(单位)协商确定**的项目;
6影响鉴定结论但无法检测的内容;
7委托人(单位)协助完成的工作;
8检测中的安全措施。
注:检查检测项目一般包括:房屋建筑现状与设计图纸的符合性、房屋建筑外观与内在质量、房屋建筑结构体系、房屋建筑整体性连接构造、局部易损易倒部位构件自身及其与主体结构连接构造、墙体砌筑用砖抗压强度、墙体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构件混凝土强度、构件配筋情况、构件截面尺寸等。
2.2应针对不同结构类型,通过对材料强度、配筋、变形及损伤部位与程度等项目的检测,为结构安全性鉴定与抗震鉴定提供的技术参数。
2.3应针对不同结构类型选取相适应的检测方法和具有代表性的抽样部位,并应重视对损伤严重部位和影响结构安全与抗震性能的重要构件的检测。
2.4对图纸资料缺失但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检测(包括破坏性检测)予以查明实际状况的,应按照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或规程的要求取样检测。
2.5对图纸资料缺失且不易通过现场检查检测予以查明实际状况的(如钢筋强度、节点做法等隐蔽工程),宜向委托人(单位)说明其对鉴定结论的影响。如根据建设期标准图、标准做法或经验予以确认,宜向委托人(单位)说明。
2.6宜与委托人(单位)沟通确定检测鉴定方案(建议采取书面形式确认)。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详细内容:
1.1鉴定目的和依据
1.1.1鉴定报告应明确鉴定的目的,并根据鉴定目的选择相应的鉴定报告种类。鉴定目的需根据委托方的需求来确定,通常为完损性鉴定、危险性鉴定、性鉴定、建筑抗震鉴定、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等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
1.1.2鉴定依据主要为该次鉴定所需的国家(行业、地方)鉴定标准、检测标准(规程)、设计规范、行政规章,以及房屋原建筑、结构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如标准图集),经现场实地勘察和实物检测的有关数据等。
1.1.3鉴定依据的各类技术标准、规范或规章的名称应准确且为全称,且应使用现行版本,各项鉴定依据列序宜为:鉴定标准(规程)、检测标准(规程)、设计规范、**规章。
1.1.4特殊情况下(如需复核验算已有建筑物是否满足原设计要求),可在“结构承载力验算”部分注明是按房屋原设计规范进行复核。
1.1.5常用的鉴定检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或**规章参见附录A。
1.2图纸资料调查
1.2.1需调查的图纸资料包括建筑物所在场地的程勘察报告、建筑物的建筑设计图、结构设计图或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加固改造资料等;鉴定报告应阐明建筑物的设计图纸资料是否正规、齐全,并注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信息。
1.2.2若建筑物曾作过加固改造,应对其主要施工项目作阐述。
1.3检查、检测情况
1.3.1结构检查情况
结构检查情况的表述应注意:
a) 结构检查情况主要阐述房屋的结构体系、结构平面布置、构件材料、构件尺寸以及房屋的损坏情况,损坏情况应按照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三部分依次阐述;
b) 对于未开挖检查地基基础的房屋,不应直接描述地基基础的损坏情况(如老化、潮湿、断裂等);对于地基基础存在不均匀沉降迹象的房屋,应准确描述房屋上部结构垂直度(倾斜度)的测量位置;
c) 上部承重结构的损坏描述应明确损坏的构件类型、损坏部位及具体损坏形态;
d) 裂缝描述宜用平面分布图、裂缝展开图等图示方法,若用文字表述应包括裂缝的形态(水平、竖直或斜向裂缝)、长度及宽度;长度单位应为m,宽度单位应为mm;
e) 典型的损坏现象宜用图示或附照;
f) 房屋各组成部分损坏情况的描述用词应规范、准确,避免使用地方俗语(如“批荡”、“煽灰”等,应使用“抹灰层”、“找平层”或“面层”)。
1.3.2结构检测情况
1.3.2.1建筑物垂直度(倾斜)
建筑物垂直度(倾斜)的表述应注意:
a) 根据建筑物整体倾斜和构件局部倾斜对鉴定结论分析的影响区别,宜**描述测量结果能反映建筑物整体倾斜情况的测点信息;
b) 对于建筑物整体倾斜,鉴定报告应在同一方向上描述2个以上测点信息;
c) 对于构件局部倾斜,上下测点高差的描述应取构件高度;对于墙体构件,鉴定报告应描述2个以上测点信息;
d) 测量结果宜用图示,应注明测量方法、测点位置、测量高差、倾斜值、倾斜方向及倾斜率。对测量结果应有分析结论;
e) 测量高度单位应为m,倾斜值单位应为mm。
1.3.2.2材料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砖强度、砌筑砂浆强度)
材料强度的表述应注意:
a) 检测结果宜列表,列表如**过一页宜作为附件,且列表中应注明检测方法、构件类型或代号、构件检测位置(楼层号、轴线号)、检测值。有设计文件资料的应同时列出设计值对比。常用的材料强度检测表格示例参见附录B;
b) 对检测结果宜进行批量推定和分析,以便确定计算时的强度取值,检测结果单位应为MPa;
c) 检测构件代号宜使用“楼层号+构件类型+编号”,如首层编号1的柱,用“1Z1”,二层编号2的梁,用“2L2”,三层编号3的板,用“3B3”,四层编号4的墙,用“4Q4”等。
1.3.2.3钢筋配置情况
钢筋配置情况的表述应注意:
a) 检测结果宜列表,且应注明检测方法、构件和钢筋类型、构件检测位置(楼层、轴线号)、检测值,有设计文件资料的应同时列出设计值对比;
b) 应区分光圆钢筋和带肋钢筋的符号如:A、B;
c) 柱纵向钢筋检测结果应区分柱截面的短边和长边方向,不应只列出全截面钢筋;
d) 对检测结果宜进行分析,有图纸资料的应说明与图纸是否相符;无图纸资料的若需与设计规范的较小配筋率等构造要求对比时,所选规范应为房屋建造时适用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