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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自建民房房屋荷载安全检测鉴定评估报告

发布:2023-05-20 16:12,更新:2024-06-29 09:00

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形式有哪些:

1、程质量的鉴定是评价其与设计要求的符合程度,程设计质量的鉴定是评价其与强制性标准规范下限要求的符合程度,这种鉴定工作的风险较小。既有建筑的鉴定是对其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环境性等做出评定,因而其风险较大。目前对于既有建筑的安全鉴定,采取的是照搬现行设计规范的设计规定并允许一些作用的取值降低,或允许性指标降低。由于完全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的房屋建筑也会出现坍塌或严重破坏的问题,这种鉴定方法必然会给鉴定机构带来较大风险。严格来讲,照搬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的设计方法并不适合既有建筑的鉴定。《工程结构性设计统一标准》指出:以现行结构设计规范的基本规定为基准,对结构的实际状况进行评定,可以利用设计规范的不确定性储备,也要弥补现行规范的不足。所谓弥补现行规范的不足就是要进行不可抵御灾害和抵抗偶然作用能力等的评定。
2.、不可抵御灾害的评定
森林火灾、草原火灾、岩崩、山体滑坡、泥石流、河道内的洪水等属于建筑结构不可抵御的灾害。对于这类建筑应建议采取搬迁的处理措施,对于短期不能搬迁的建筑可提出进行灾害监测的建议。

3、抵抗偶然作用能力的评定
建筑结构承受的偶然作用有罕遇地震、建筑火灾、碰撞、爆炸等。建筑抵抗罕遇地震作用的评定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建筑抵抗火灾、爆炸、冲撞等偶然作用的能力,可以评价偶然作用发生后结构是否可以不发生倒塌和连续倒塌。目前许多研究单位均提出房屋建筑抗倒塌评定的模型。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也可进行个别构件丧失承载力后,其他构件的承载力的评定。此时,未破坏构件和连接的承载力可按下式进行评定:
Rk,e ≥ Sd(1)
Rd,e ≥ Sk(2)
式中:Rk,e为构件或连接承载力的特征评定值;Sd为作用荷载效应的评定值;Rd,e为构件或连接承载力的评定值;Sk为作用效应的特征评定值。所谓特征评定值是不考虑分项系数的数值,而评定值是考虑分项系数的计算值,相当于设计规范的设计值。计算作用效应时,可不计风、雨、雪、地震等的作用;楼面活荷载可取经过核实的频遇值,并可考虑楼面从属面积的折减。计算承载力时,对于构件可利用设计阶段的不确定储备。对于锚固和连接不宜利用设计阶段的不确定储备。
4、结构承载力的评定
在进行结构承载力鉴定时,可以适度利用设计阶段的不确定性问题的储备,如材料强度特征值的储备、构件承载力特征值的储备等,以实现尽量避免加固的目的。但是在利用这些不确定性储备时,要充分考虑作用不准确性问题:例如屋面雪荷载、公共建筑疏散通道的活荷载和围护结构的风荷载等的不准确性。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过程如下:

1、现场调查及检测
为了进行安全性鉴定工作并对结构的承载能力做出正确评价,我们对鉴定范围内的房屋的结构现状进行了全面详细的现场调查,并对各房屋的主体结构构件
材料强度进行了检测。主要内容如下: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及复核。包括结构布置及结构形式;圈梁布置;结构及其支承构造,构件及其连接构造;结构及其细部尺寸,其他有关的几何参数(房屋平、立面尺寸等)。
(2)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包括结构上的作用、建筑物的内外环境及使用史。
(3)地基基础的检查。本次鉴定采用对地基基础现场随机抽样开挖检查的方法;地基变形或其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等情况。
(4)主体结构现状检查。包括构件及其连接工作情况、结构支承工作情况、建筑物的裂缝分布、结构整体性、建筑物侧向位移及局部变形等。
(5)材料性能检测分析。按照现行有关检测标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方法检测主体结构构件的材料强度,包括砖强度、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
2、 结构安全性鉴定
2.1 结构安全性鉴定基本内容
(1)鉴定层次划分。根据《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 以下简称为《标准》)的要求,结构安全性鉴定应按
照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各分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分为四个安全性等级,并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步骤,从*
一层次开始分层进行:根据构件各检查项目评定结果,确定单个构件等级;根据子单元各检查项目及各种构件
的评定结果,确定子单元等级;根据各子单元的评定等级,确定鉴定单元等级。
(2)鉴定评级方法。根据该批房屋的具体情况,首先对房屋各结构构件进行安全性鉴定评级,然后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二个子单元评定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鉴定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是根据上述二个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以及整幢建筑物有关的其它安全性评定项目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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