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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检测报告办理机构

发布:2023-06-15 15:55,更新:2024-05-11 09:00

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①初始检测:

   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建筑构件、装饰和设备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并做好标记。

   在能反映房屋位移特征的部位设置垂直位移、水平位移和倾斜监测点。监测点位置、密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每幢房屋监测点不易少于4个。

   测量垂直位移、水平位移、倾斜监测点的初值,应反复测量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监测初始值。

   根据房屋的结构特点和影响因素,制定监测方案;拟定监测时间、期限、频率和测量成果提交方式,并在监测过程中,根据变化情况,作适当调整。

   ②损坏趋势的监测:

   每次监测,应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监测人员相对固定,并应同步记录对应影响因素的变化情况。监测前,应进行检验校正。水准仪测量精度要求不应**±0.1mm,经纬仪精度要求不应**±0.6"。

   垂直位移监测,应布设成闭合环或附和水准路线等形式。基准点必须设置在垂直位移影响区外,并不少于2个。

   水平位移监测网,可采用三角网、导线网等形式。

   ③倾斜监测:

   可采用垂直经纬仪施测。对整体刚度较好的房屋的倾斜监测,可采用基础沉降差异推算房屋倾斜值。

   定期观测记录房屋损坏现象的产生和发展情况。

及时分析监测数据,绘制变化曲线,分析变化速率和变化累计值,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委托方。

哪些房屋需要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在人们的印象中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一直是很专业很遥远的话题,但是并不是这样的。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是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甚至关乎我们的生活质量与生命安全。并不是房屋出现巨大问题,或者发生不可挽回的事情时才想起去进行相关的检测,而是应该防微杜渐。接下来我为大家普及一下哪些房屋需要进行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
1、**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一般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只有50年,而**出这个使用年限仍然没有拆除而继续使用的房屋,为了我们的生活质量与生命安全就要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了。
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商场、饭店等公共服务场所**过设计使用年限一半的房屋。公共建筑的使用程度非常高,所以损坏程度也比普通住宅要大,所以在**过设计使用年限一半的时候就要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了。
3、出现危及使用安全迹象的房屋。如果房屋出现裂缝、渗水、漏水、倾斜等危及使用安全的现象,那是必须要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了。
4、拆改建筑主体结构,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有很多老房子在造的时候只是低层建筑,使用了几十年以后,要在原有建筑上再多盖几层,那么原来的房屋势必会加大荷载。但是这荷载是否在承受范围内,就需要专业的房屋检测机构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了。
5、改变使用性质、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原有房屋的属性是居民楼,现在开发商要把这幢楼改为商场,建筑物承受的荷载和结构的性能势必会发生变化,就需要专业的房屋检测机构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了。
6、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仍需继续投入正常使用的房屋。我国一些地区属于地震高发带,每年都会多次发生地震灾害,但是房屋不可能一直重造。一些一场不是很大的房屋经过修缮之后还会投入正常使用。但是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这些异常可能会变得不可收拾,所以在修缮前后都要就需要专业的房屋检测机构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来确保使用安全。
7、进行地下管线施工、桩基施工、附设三米以上地下室深基坑、爆破及较烈震动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例如地铁周边的建筑物,很可能会受到其影响而出现各种使用问题。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就要在地铁开工前进行房屋质量鉴定与安全检测。

房屋沉降、倾斜、变形如何进行检测鉴定:

1房屋变形检测 房屋变形检测详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5.2条。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292、《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等标准的规定判断建筑物沉降是否趋于稳定。

 2房屋完损况检测 详见《房屋完损状况检测实施细则》5.2条。

3 房屋监测意见及建议 检测中发现房屋倾斜或沉降突变时,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应适当增加测量的次数。 检测中发现墙体和构件裂缝急剧开展时,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应适当增加检测的次数。 房屋变形检测中异常与意外的处理,详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6.2条。

初始检测

1.1调查检测房屋结构布置及使用、改造状况,参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3.1条。

1.2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构件、装饰和设备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对典型裂缝部位设置石膏饼等监测标志,并记录裂缝位置、宽度、长度等初始状态。

1.3调查相邻工程的设计、施工、监测状况及其与监测房屋的位置关系等。若开始检测时受监测房屋已受到影响,则尚需分析已有损伤与相邻工程的因果关系。

1.4在特征部位设置垂直、水平位移和倾斜监测点。监测点位置、密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每幢房屋监测点不宜少于4个。测量垂直、水平位移、倾斜监测点的初值,应反复测量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监测初始值。具体要求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3.3条。

1.5根据房屋的结构特点和影响因素,制定监测方案: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完损状况及相邻工程的可能影响程度制定裂缝、沉降变形报警值;拟定监测内容、时间、期限、频率和测量成果提交方式,并在监测过程中,根据变化情况,作适当调整。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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