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幼儿园房屋抗震安全检测/房屋鉴定中心
幼儿园安全检测过程中常见问题——墙体裂缝:
经现场大量的检测鉴定,在校舍建筑中以下几种裂缝较为常见:
1)建筑物底层纵墙两端的斜裂缝;
2)建筑物底层中部及建筑物阳角处的斜裂缝;
3)底层窗间墙体上的水平裂缝;
4)底层较宽窗洞口下的窗下墙体的竖向裂缝;
5)建筑物**层纵墙两端的斜向裂缝;
6)建筑物**层圈梁下水平裂缝;
7)门窗洞口上角处的斜裂缝;
8)教室大梁下从梁底向墙体两侧延伸的斜裂缝。
**种裂缝成因主要是由于地基的不均匀沉降,使得纵向墙体承受较大的竖向剪力,气体的拉应力**过其抗拉强度造成的;建筑物**层的斜裂缝及圈梁底部的水平裂缝主要是由于温差变化过大造成的,当温差产生的内应力**过砌体房屋的有效抗力时,经常会在砌体房屋的**层发生斜向、水平裂缝;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及温差的变化都会在门窗洞口上角处产生斜裂缝;由于梁底承受有较大的集中荷载,而梁底又没有梁垫或者没有圈梁时经常会由于局部抗压能力不足而在梁底产生裂缝。
幼儿园属于乙类抗震设防区,需要进行抗震检测鉴定:
现有建筑应根据其重要性和使用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分为四类,其抗震验算和构造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甲类建筑,抗震验算和构造均应按专门规定采用;
乙类建筑,抗震验算,可按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抗震构造,除9度外可按提高一度的要求采用;
丙类建筑,抗震验算和构造均应按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丁类建筑,7~9度时,抗震验算可适当降低要求,抗震构造可按降低一度的要求采用;6度时可不做抗震鉴定。
1.0.4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术语和符号
1.1抗震鉴定seismic appraiser
通过检查现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1.2综合抗震能力compund seismic capability
整个建筑结构综合考虑其构造和承载力等因素所具有的抵抗地震作用的能力。
1.3墙体面积率ratio of wall sectional area to floor area
墙体在楼层高度1/2处的净截面面积与同一楼层建筑平面面积的比值。
1.4抗震墙基准面积率characterisitic ratio of seismic wall
以墙体面积率进行砌体结构简化的抗震验算时,表示7度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所取用的代表值。
1.5结构构件现有承载力available capacity of member
现有结构构件由材料强度标准值、结构构件(包括钢筋)实有的截面面积和对应于重力荷载代表值的轴向力所确定的结构构件承载力包括现有受弯承载力和现有受剪承载力等
学校幼儿园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房屋质量检测内容:
⒈鉴定程序
⑴建筑物现状调查、勘测,包括建筑、结构平立面布置、裂损、结构侧向位移、相关构造以及使用功能等。
⑵对上部结构钢筋砼构件进行截面尺寸、砼强度、钢筋分布等项目检测。
⑶根据检测数据以及现状调查、勘测结果,结合必要的结构分析,按相关标准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评级及抗震性能评估,并提出处理建议。
⒉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分级标准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的相关规定,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按单个构件、子单元、鉴定单元三个层次进行,每一层次分为四个等级,其中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及相应的处理要求如下:
Asu—安全性符合鉴定标准的要求,不影响整体承载,可能有较少数一般构件应采取措施;
Bsu—安全性略**鉴定标准的要求,尚不显着影响整体承载,可能有较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
Csu—安全性不符合鉴定标准的要求,显着影响整体承载,应采取措施,且可能有少数构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Dsu—安全性严重不符合鉴定标准的要求,严重影响整体承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根据结构布置情况,本次鉴定按1个鉴定单元进行,并划分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以及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3个子单元。
⒊抗震设防类别、设防标准以及抗震鉴定方法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程分为特殊设防类(简称甲类)、重点设防类(简称乙类)、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和适度设防类(简称丁类)等四个抗震设防类别。本工程属师生食堂,根据《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 223-2008)的相关规定,本次鉴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划为重点设防类。
重点设防类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较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现本工程所在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抗震鉴定分两级进行,**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A 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后续使用年限40 年的建筑(简称B 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B 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后续使用年限50 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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