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房屋加建加层改造安全检测评估中心
房屋损伤检测鉴定的内容如下:
房屋损坏趋势检测是通过对房屋产生或可能产生变形、位移、裂缝等损坏的检测监测,评价房屋受相邻工程等外部因素或设计、施工、使用等房屋内在因素的影响。
房屋损坏趋势检测适用于因各种因素可能或已造成损坏需进行检测监测的房屋。
房屋损坏趋势检测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初始检测
1)对房屋进行完损检测;
2)在房屋裂缝敏感部位设置裂缝监测点;
3)在能反映房屋位于特性的部位设置沉降、水平位移和倾斜监测点。
2 损坏趋势监测
定时、定人、定仪器对房屋倾斜、沉降、水平位移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特别是监测参数达到或**过报警值,应及时通知委托方。
3 复测
1)复测应在影响源基本稳定后进行;
2)完损状况检测;
3)计算房屋沉降、水平位移、倾斜累计值;
4)分析房屋损坏原因,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房屋裂缝在影响了房屋结构的安全及正常使用时,需进行相应的检测及处理工作,对于允许带裂缝工作的结构或构件,当裂缝相关指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时,可不对此类裂缝进行检测和处理。
关于房屋裂缝的处理:
1、房屋裂缝的检测、处理、施工及检验工作程序是既相互独立又密切联系的统一整体。程序框图中描述了从接受委托到检验全过程几个**的阶段,框图中的各项工作必须依次、逐一完成。
2、对房屋裂缝的检测与处理,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实际工程经验。因此,为确保房屋裂缝的检测与处理工作能够正常、有序、有效的进行,要求从事此项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资格。
3、结构构件裂缝检测的内容,大体相同。但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类型不同,其裂缝检测项目可以适当调整。
4、本条旨在说明对结构构件裂缝的处理原则,并不是所有的结构构件裂缝都需要进行处理。对于相应环境类别下裂缝宽度小于本规程限值要求的结构构件,可不对此类裂缝进行处理。相反,对于裂缝宽度大于本标准的限值要求时,必须对此类裂缝进行处理。裂缝处理时,须结合环境类别和裂缝宽度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本规程所指的裂缝宽度,均指结构层的表面裂缝宽度,而非粉刷层表面裂缝宽度。检测时,应除去构件表面覆盖层,如粉刷层、油漆层等。
5、为防止裂缝处理效果可能过早的减弱或丧失等隐患的产生,要求在裂缝处理后一段时间内进行相应的检测或监测。根据工程经验,**次的检查时间宜定为裂缝处理后的半年或1年,且不应**过2年。
房屋改造检测鉴定项目实例分析:
该房屋的建筑平面呈不规则形状,除屋面以外各楼层均在平面*位置开设大面积的中庭,六层电影院部分楼层面上也开设了大面积的洞口。房屋东西向较多跨数有22跨,房屋南北向较多跨数有13跨,图示轴线间距均为9m。在轴线5~7×K~M、9~10×P~Q、15~16×N~P、19~21×J~L、15~16×H~J范围内设有电梯井,轴线6~7×P~Q、10~11×P~Q、14~15×N~Q、17~18×N~P、19~20×P~Q、17~18×H~J范围内设有楼梯。
房屋标高: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底层地面标高为±0.000m,地上二层楼面标高为6.025m,三层楼面标高为11.325m,四层楼面标高为16.775m,五层楼面标高为22.225m,六层楼面标高为27.675m,屋面标高为34.000m。
经过调查、收集和整理,该房屋的建筑、结构等设计图纸资料基本齐全。有关各层楼面至屋顶的平面图和详图等可详见原设计图纸
检测鉴定结论:
1) 本房屋的总体概况,主要为:
i)上海淮海中路3号地块发展项目,房屋原设计单位为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由上海建工集团建造完成。
ii)该裙房原为商场,改建后房屋功能未出现显着变化,基本与原设计相同。
iii)目前裙房尚未投入使用,大部分范围内仍在做较后的装饰装修。
2) 根据现场检测,本房屋的现有结构布置和构件截面形状、尺寸和配筋等与原设计图纸基本符合,部分构件保护层厚度偏薄。
3) 被检测楼层的可视范围内墙体未发现有明显裂缝、弓凸、风化等现象,上部在所有可视范围内没有发现屋面有渗漏现象。
4) 本房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并设有少量剪力墙。目前房屋被检测楼层的墙、柱、梁、混凝土楼、屋盖等主要承重构件可视范围内均平整完好,未发现有其它明显的变形和裂缝等损坏现象。
5) 本房屋主楼结构抽样检测混凝土构件实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抽测混凝土构件的碳化深度约为0-1mm。
6) 未发现房屋有不均匀沉降现象存在。
7) 本房屋平面规则性存在楼板有效宽度过小及位移比过大的情况,属平面不规则结构。
8) 由于本房屋建造年代较早,现行的各设计规范(2010版)较原先的设计规范对房屋抗震措施的要求有了较大的提升,由此导致房屋部分抗震措施有所不足,根据验算分析及核查的结果,基本情况如下:
i) 本房屋除框架柱轴压比、纵筋配置、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拉筋配置及楼梯间填充墙构造等尚不满足要求外,其余各项抗震措施能满足《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中后续使用年限50年建筑(简称C类建筑)的要求。
ii) 本房屋中存在部分构件配筋不足的现象,主要为:底部加强区少数剪力墙边缘构件纵筋不足;底部加强区以上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不足;剪力墙施工缝抗滑移存在不足情况;少数框架柱存在纵筋及箍筋的不足情况;部分框架梁存在抗弯承载力不足的情况。
需针对此部分内容进行相应的加固处理。
9) 对于本次改造方案
i) 改造方案中需拆除两根框架柱,约占楼层框架柱的1%,对结构的整体抗震性能没有明显影响。
ii)拆除一~三层P/12~14、Q/12~14位置框架梁,后改设型钢混凝土托换梁,其两端节点的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适当变形性能。
iii) 根据本次改建方案,房屋改建后使用功能基本不变,现有结构抗震抗震性能没有削弱。遵照现行国家规范《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等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根据具体后续方案对本房屋中部分结构构件进行加固处理后,房屋后续的装修改建方案是可行的。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龙岗大道(横岗段)6283号三栋厂房101
- 电话:0755-29650875
- 老板:吴工
- 手机:13632825466
- QQ:591143338
- Email:5911433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