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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第三方广告牌质量安全评估鉴定机构办理

更新时间:2024-07-01 09:00:00
价格:¥5/平方米
鉴定新闻:广告牌评估
检测项目:广告牌鉴定报告
检测时间:3-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5-29650875
联系手机:13632825466
联系人: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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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感谢您对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本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工程检测机构,致力于一站式的工程检测服务。今天,我们将向您介绍我们全新推出的服务项目——黄山市第三方广告牌质量安全评估鉴定。

作为广告牌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第三方广告牌质量安全评估鉴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广告牌鉴定评估项目,旨在全面评估广告牌的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告牌的使用安全有效,提升黄山市城市形象。

针对广告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我们的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广告牌结构检测:通过对广告牌的结构进行细致检测,确保广告牌的稳定性和牢固性。

  • 广告牌材料检测:检测广告牌所使用的材料的质量和耐久性,保证广告牌在各种气候条件下的正常运行。

  • 广告牌外观检测:细致检测广告牌外观的合规性与美观性,以确保广告效果的zuijia展示。

  • 广告牌设施检测:对广告牌的照明、电源等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检测内容,我们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尽的检测方案,以确保我们的服务可以全面满足您的需求。

了解到您可能对时间因素比较关注,我们将尽力优化项目进度,确保及时交付。检测时间为3-5个工作日,旨在兼顾评估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效率。我们的专业团队将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方法,快速高效地完成评估鉴定任务。

至于价格方面,我们将提供高性价比的服务。根据您所提供的需求,价格设定为5.00元/平方米。我们相信,在我们的专业服务和合理价格下,您将获得超出预期的满意度。

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推广部期待与您携手合作,共同推动黄山市广告牌质量安全评估鉴定的有效开展。如需了解更多详情或预约服务,请致电我公司电话或邮件联系。

户外广告牌管理的相关规定

设置、发布户外商业广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设施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有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不得粗制滥造。

*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商业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建筑物形象的。

(四)利用行道树或损毁绿地的。

(五)利用违章建筑、禁止使用的危险房屋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和设施的。

(六)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youxiu近代建筑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的。

(七)在市、区人民**禁止设置户外商业广告的区域内或载体上设置的。

*十一条 经规划批准的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实行公开招标、**、挂牌交易。

交易方式应以招标、**为主,因城市规划、辖区地段、市场因素等不适宜招标、**形式交易的,采用挂牌交易方式。

*十二条 招标、**、挂牌交易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十三条 **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

*十四条 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招标、**、挂牌交易所得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专款**,并按管辖权隶属关系进行分配,按照财政体制确定比例执行。

对于广告位置为非公有场所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与场所权属人或场所广告位置使用权人协商并签署协议,按不**过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交易所得的50%的比例给场所权属人或场所广告位置使用权人作为设置占用费,其余部分上缴市财政专户。

*十五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确定广告设置使用权招标、**、挂牌交易事务,包括组织编制招标、**、挂牌交易文件、拟定交易底价和履约保证金数额、与买受人签订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合同、收取使用权交易价款、办理《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证明书》等。

*十六条 凡依法成立的市场主体,都可以参加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的竞买(投),广告设置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必须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七条 广告设置使用权交易在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挂牌交易机构应于交易日七日前发布公告,并在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以约定的方式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参加竞买(投)的单位必须遵守竞买(投)的有关规定。

*十八条 交易成交后,**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的单位应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签订**成交合同,并在交易成交合同确定的期限内支付价款和有关费用后,方可**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

*十九条 产权人利用自有场地、设施、建筑物为本单位作广告宣传的,其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可以不实行公开**、挂牌交易。但广告主应持有关资料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规划审核,对于符合统一规划的,按同一区域广告设置使用权平均**价格的30%收取空间资源使用费后,广告主**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

*二十条 **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的,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施工图,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时间不得**过十个工作日。

*二十一条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商业广告,应自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设置,逾期未设置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无偿收回设置使用权。

*二十二条 户外商业广告设施竣工后,由户外商业广告经营者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广告内容审查、登记后,给予办理广告发布手续。

*二十三条 在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使用期限内,户外商业广告内容或图案变更而设置地点不变的,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使用期限已满需要继续发布广告的,其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应重新**。

*二十四条 各类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开业庆典等活动需要在活动场所范围内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临时性宣传设施设置期限一般不**过十五天,有效期满后应立即自行清除。

临时性设置的户外商业广告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发布。

*二十五条 经批准设置、发布的户外商业广告,必须在其右下角标明户外商业广告设置权许可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户外广告登记证》号和发布者名称(霓虹灯广告除外)。

*二十六条 本规定发布前已设置的户外商业广告,批准期满后,其户外商业广告设施设置符合规划的,使用权一律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公开**挂牌交易。设施设置不符合规划的,一律予以拆除。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龙岗大道(横岗段)6283号三栋厂房101
  • 电话:0755-29650875
  • 老板: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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