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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评估报告办理

幼儿园抗震检测鉴定的方法:

1)对已有房屋综合抗震能力进行判断。

从这一层面上看,主要包括抗震构造、承载力等方面来进行分析,不仅如此,还应该从整体和局部等不同的层面来进行分析。对现有房屋的综合抗震能力进行细致地分析和判断是现如今,我国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工作的主要方式。

2)抗震鉴定工作需要从主要部位和一般部位等方面来着手分析。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建筑结构,在对抗震性能进行判定的过程中都应该抓住主要部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建筑结构进行分析。

3)根据建筑场地条件和基础类型来进行抗震鉴定工作。

对于不同地段的建筑物来说,所采用的抗震方式也不同。如果建筑地基所处的场地环境较好,可以不进行抗震鉴定工作,或者是鉴定次数可以适当地减少。对于一些地基环境不利的地区,需要将抗震鉴定工作不断加强。

4)合理性检验。

所谓的合理性检验就是在进行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工作中,工作人员应该根据具体的房屋规则和程的尺寸等因素来进行。在建筑结构鉴定工作中,要根据抗震条件的不同来不断提升抗震工作的需求量。

5)对抗震鉴定工作的相关材料进行控制。

在具体的工作中,工作人员应该根据建筑结构的强度等级来选择不同的抗震材料。这种做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断提升建筑结构的整体承载力,对建筑抗震加固工作加强控制。

现有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
现有建筑与新建程有所不同,因此标准中对各类建筑的设防标准规定与《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提法也略有不同,主要是在重点设防类、特殊设防类和适度设防类建筑上,由于平时接触的特殊与适度设防类建筑不多,仅对重点设防类建筑的设防标准做个说明。重点设防类的建筑,按照标准规定,6~8 度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9度时应适当提高要求;抗震验算应按不**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这里,9 度区现有建筑抗震措施的核查应适当提高要求,是指A 类建筑按B 类建筑的要求进行抗震措施核查,B 类建筑按C 类建筑的要求进行抗震措施核查。抗震验算按不**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也就意味着在鉴定时可适当提高地震作用影响,以提高重点设防类建筑的抗震能力。现有建筑的设防标准还应根据建筑存在的有利和
不利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1) Ⅰ类场地时,重点设防类建筑的构造措施可按当地设防烈度的要求鉴定,标准设防类建筑的构造措
施可按降低一度的要求鉴定。
(2) Ⅳ类场地、复杂地形、严重不均匀土层上的建筑以及同一建筑单元存在不同类型基础时,应适当提高上部结构的抗震鉴定要求,上部结构的抗震能力应较富裕、整体性应较强,如地基梁、圈梁宜按提高一度的要求鉴定。
(3) 7 度(0115 g) 和8 度(0130 g) 设防区的现有建筑,其设防标准与设防类别、场地条件有关。对于丙类建筑, Ⅰ类场地时可分别按6 ,7 度的要求核查抗震构造措施, Ⅱ类场地时可分别按7 ,8 度的要求核查, Ⅲ,Ⅳ类场地时,可分别按8 ,9 度的要求核查;对于乙类建筑, Ⅰ类场地时可分别按7 ,8 度的要求核查抗震构造措施, Ⅱ类场地时可分别按8 ,9 度的要求核查, Ⅲ, Ⅳ类场地时,可分别按8 ,9 度较高的要求核查。
(4) 有全地下室、箱基、筏基和桩基的建筑,可部分放宽上部结构的鉴定要求(如圈梁可按降低一度的要求鉴定) ,但不得全部降低。
(5) 对密集建筑群建筑(房屋间距小于8m 或房屋高度的一半) 、包括防震缝两侧的建筑,应提高相关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如密集建筑群较高建筑物相关部位、防震缝两侧局部区域的构造可按提高一度的要求鉴定。

(6) 对于规模很小的变电站、泵房等工业建筑,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材料时,仍可按丙类建筑的要求检查结构体系和抗震措施。现有建筑的分级鉴定与综合抗震能力评定

幼儿园属于重点抗震设防区:

《抗震规范》规定,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较高的要求。

2)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较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各类建筑结构的抗震计算,应采用下列方法:

1)高度不**过40m、以剪切变形为主且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均匀的结构,以及近似于单质点体系的结构,可采用底部剪力法等简化方法。

2)除1款外的建筑结构,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3)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甲类建筑、较高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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