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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房屋加建加层改造安全检测鉴定机构出具报告

发布:2023-06-20 11:46,更新:2024-11-21 09:00

房屋改造检测鉴定项目实例分析:
该房屋的建筑平面呈不规则形状,除屋面以外各楼层均在平面*位置开设大面积的中庭,六层电影院部分楼层面上也开设了大面积的洞口。房屋东西向较多跨数有22跨,房屋南北向较多跨数有13跨,图示轴线间距均为9m。在轴线5~7×K~M、9~10×P~Q、15~16×N~P、19~21×J~L、15~16×H~J范围内设有电梯井,轴线6~7×P~Q、10~11×P~Q、14~15×N~Q、17~18×N~P、19~20×P~Q、17~18×H~J范围内设有楼梯。
房屋标高: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底层地面标高为±0.000m,地上二层楼面标高为6.025m,三层楼面标高为11.325m,四层楼面标高为16.775m,五层楼面标高为22.225m,六层楼面标高为27.675m,屋面标高为34.000m。
经过调查、收集和整理,该房屋的建筑、结构等设计图纸资料基本齐全。有关各层楼面至屋顶的平面图和详图等可详见原设计图纸
检测鉴定结论:
1)    本房屋的总体概况,主要为:
i)上海淮海中路3号地块发展项目,房屋原设计单位为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由上海建工集团建造完成。
ii)该裙房原为商场,改建后房屋功能未出现显着变化,基本与原设计相同。
iii)目前裙房尚未投入使用,大部分范围内仍在做较后的装饰装修。
2)  根据现场检测,本房屋的现有结构布置和构件截面形状、尺寸和配筋等与原设计图纸基本符合,部分构件保护层厚度偏薄。
3)  被检测楼层的可视范围内墙体未发现有明显裂缝、弓凸、风化等现象,上部在所有可视范围内没有发现屋面有渗漏现象。
4)  本房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并设有少量剪力墙。目前房屋被检测楼层的墙、柱、梁、混凝土楼、屋盖等主要承重构件可视范围内均平整完好,未发现有其它明显的变形和裂缝等损坏现象。

5) 本房屋主楼结构抽样检测混凝土构件实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抽测混凝土构件的碳化深度约为0-1mm。
6) 未发现房屋有不均匀沉降现象存在。
7) 本房屋平面规则性存在楼板有效宽度过小及位移比过大的情况,属平面不规则结构。
8) 由于本房屋建造年代较早,现行的各设计规范(2010版)较原先的设计规范对房屋抗震措施的要求有了较大的提升,由此导致房屋部分抗震措施有所不足,根据验算分析及核查的结果,基本情况如下:
i) 本房屋除框架柱轴压比、纵筋配置、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拉筋配置及楼梯间填充墙构造等尚不满足要求外,其余各项抗震措施能满足《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中后续使用年限50年建筑(简称C类建筑)的要求。
ii) 本房屋中存在部分构件配筋不足的现象,主要为:底部加强区少数剪力墙边缘构件纵筋不足;底部加强区以上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不足;剪力墙施工缝抗滑移存在不足情况;少数框架柱存在纵筋及箍筋的不足情况;部分框架梁存在抗弯承载力不足的情况。
需针对此部分内容进行相应的加固处理。
9) 对于本次改造方案
i) 改造方案中需拆除两根框架柱,约占楼层框架柱的1%,对结构的整体抗震性能没有明显影响。
ii)拆除一~三层P/12~14、Q/12~14位置框架梁,后改设型钢混凝土托换梁,其两端节点的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适当变形性能。
iii) 根据本次改建方案,房屋改建后使用功能基本不变,现有结构抗震抗震性能没有削弱。遵照现行国家规范《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等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根据具体后续方案对本房屋中部分结构构件进行加固处理后,房屋后续的装修改建方案是可行的。

建筑物改造结构设计应考虑的问题 
(1)建筑结构是否需要进行抗震加固及抗震验算(房屋改造后的抗震设防要求是否改变),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熟悉既有建筑物竣工图纸、现场勘察、分析对既有建筑物的鉴定报告,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及《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现行规范、规程要求进行抗震计算分析,并满足其要求的构造措施;特别对于有屋顶增层、层间增夹层以及进行结构构件托换的改造工程必须根据新增结构与既有建筑结构的连接方式(刚接、铰接等)确定合适的计算模型进行抗震计算分析。 
(2)根据给水排水、暖气通风、强电弱电等专业改造的内容来确定结构加固。                                      
(3)根据建筑使用功能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增加的内容来确定结构是否需要加固。建筑使用功能改变包括既有建筑楼地面使用功能的改变及既有建筑楼地面改作楼、电梯间;建筑使用功能的增加主要包括屋顶增层、层间增夹层以及新增落地结构。楼地面使用功能的改变及屋顶增层,要考虑装饰荷载及活荷载的改变,既有建筑楼地面改作楼、电梯间、层间增夹层以及屋顶增层必须考虑对既有建筑结构在抗震性能方面的影响。
(4) 施工方案的确定。建筑物改造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既有建筑楼地面、屋面面层的拆除,墙体内外饰面的拆除,非结构构件、结构构件的拆除及加固,增加结构及构件,水、暖气通风、强电弱电等设备的安装等。既有建筑物的存在,使得工程施工方案不同于一般新建工程,确定施工方案时应全面考虑对既有建筑物的影响。
建筑物改造电气应考虑的问题
(1)变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面积、总用电负荷、供电距离能否满足;
(2)是否有强弱电井;
(3)消防监控室、弱电机房面积是否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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