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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危房拆除改造安全检测评估报告

发布:2023-06-20 14:29,更新:2024-06-29 09:00

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部分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的原因首先是部分地方行政**、有关部门以及相当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未能从“三个代表”和法定责任义务的高度,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能认真贯彻落实党*、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重生产、轻安全,对于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缺乏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对于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消除措施,致使安全生产**体系不健全,事故频发的趋势得不到遏止。除此之外,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一)作为建筑安全生产主体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与当前安全生产的严难形势不相适应。
1、部分建筑企业**和相当数量的企业管理人员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效益的关系,对安全事故存在侥幸心理,基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按有关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2、部分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粗放,基础工作薄弱,涉及安全生产的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得不到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不严。
3、低资质的中小建筑企业,技术人员不足、设备简陋,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严重低下。
(二)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亟待加强和改进。
1、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管方式和手段陈旧、单一,仅仅满足于常规的、运动式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发现的问题缺乏认真细致的研究分析,缺乏有效的、针对性强的措施与对策,致使安全监管工作实效性差,同类型安全问题大量重复出现。
2、资质管理偏松,安全一票否决权难以实现。一方面现行的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中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不够明确具体;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资质审查把关不严,企业晋升、年检没有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挂钩。

3、执法不严,安全事故调查不按程序执行、处罚不严现象较为普遍。
4、建设系统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还不完善,人员不足,经费无正常来源。
5、目前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现象比较**。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仍需加强。
大部分地区的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给依法监督管理造成一定困难。有关配套政策陈旧,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房屋拆除工程,随着城市改造和住房建设步伐的加快,大量危旧房拆除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加重。但在有关管理规定中,未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管做出明确规定,将本应由企业承担并具体负责的拆除工程,让**部门承担并负责,难以发挥**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作用。
(四)建筑企业作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绝大多数是农民工而国家缺乏相应的工人教育培训框架体系。据统计,经济发达国家**工占到从业工人的35%以上,而我国仅占7%左右。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75%以上属农民工大都没有经过系统的教育培训,**工所占的比例就较少。大部分中小企业的项目经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起码的条件和素质,有些只有小学文化程度。
(五)建筑企业技术装备改造发展水平与形势发展需要差距较大
作为传统产业,建筑行业生产力水平较低,在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的研究开发、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等方面,不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就是与制造业、服务业等其他行业相比,也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一些小施工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较低。近几年,经过努力,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的态势。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具体表现有三个方面:
1、 事故总量过大,损失严重,安全生产形势并没有发生根本好转。
2、 重特大事故不断发生,在国内外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3、 职业危害严重。

危房安全检测鉴定详细内容:

(一)、进场准备工作 为使现场鉴定工作有效快速进行,满足工期要求,委托方应积极主动的收集及准备好被鉴定房屋的房产证、建筑及结构图纸,并做好现场的通知与协调工作。 

(二)、现场勘查 

(1)房屋概况调查 

(1.1)调查及记录房屋的名称、地址、座向、产权人、使用人、承租人、建筑年代、改造年代、用途、层数及结构形式。 

(1.2)调查及记录房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1.3)调查及记录房屋内墙、外墙、天花饰面、室内地面及门窗设施等装修情况。 

(2)现场检查、检测内容 

(2.1)地基基础检查 检查、记录房屋室内外地台、各墙柱脚是否有开裂损坏现象,地基基础是否产生不均匀沉降而造成上部结构构件出现开裂及变形等异常现象。采用“DJD2-1GC”型电子经纬仪对该房屋转角部位竖向构件倾斜率或偏移比值进行测量,采用“DSZ2”水准仪对该房屋转角部位竖向构件进行沉降观测,以确定该房屋主体整体是否发生不均匀沉降现象及房屋沉降是否趋于稳定,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2.2)钢筋混凝土检查 检查、记录钢筋混凝土构件是否出现明显的受力变形及开裂损坏等异常现象,对损坏(包括:开裂、变形、保护层剥落、露筋、钢筋锈蚀程度等)构件外观状态进行拍照记录,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2.3)砖墙砌体检查 检查、记录砖墙砌体是否出现明显的受力变形及开裂损坏等异常现象,对损坏(包括:开裂、变形、风化、弓凸等)构件进行拍照记录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2.4)、木结构检查 检查、记录木结构是否出现倾斜、下垂、侧向变形、腐朽、裂缝及节点是否出现松动、脱榫等损坏现象,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2.5)装修部分检查 

(a)检查、记录内外墙及天花板的批荡层是否出现风化、空鼓、起拱、脱落及龟裂等损坏现象。 

(b)检查、记录楼地面饰面是否出现空鼓、起拱、起砂和开裂等损坏现象。

 (c)检查、记录门窗是否出现变形、开裂、木质腐朽、铁件锈蚀等损坏现象,使用是否灵活。 

(2.6)设备部分检查 检查、记录水电设施使用功能是否正常;卫生器具零件损坏、残缺;电照设备的新旧、完损、电线老化、绝缘等情况。

 编写鉴定报告书 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依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678号]对房屋的完损等级做出评定,对不满足安全性要求的房屋构件提出的处理建议,并编写鉴定报告书。(备注:对于危险房屋,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2004版)进行危险性等级评定)。 注:施工中或施工后房屋安全鉴定是在施工前鉴定的基础上对原有损坏进行对比,分析工程施工对房屋是否造成影响。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龙岗大道(横岗段)6283号三栋厂房101
  • 电话:0755-29650875
  • 老板: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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