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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自建房屋楼宇承重检测安全鉴定服务中心

发布:2023-08-14 10:37,更新:2023-12-08 10:51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详细内容:

1.1鉴定目的和依据

1.1.1鉴定报告应明确鉴定的目的,并根据鉴定目的选择相应的鉴定报告种类。鉴定目的需根据委托方的需求来确定,通常为完损性鉴定、危险性鉴定、性鉴定、建筑抗震鉴定、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等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

1.1.2鉴定依据主要为该次鉴定所需的国家(行业、地方)鉴定标准、检测标准(规程)、设计规范、行政规章,以及房屋原建筑、结构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如标准图集),经现场实地勘察和实物检测的有关数据等。

1.1.3鉴定依据的各类技术标准、规范或规章的名称应准确且为全称,且应使用现行版本,各项鉴定依据列序宜为:鉴定标准(规程)、检测标准(规程)、设计规范、**规章。

1.1.4特殊情况下(如需复核验算已有建筑物是否满足原设计要求),可在“结构承载力验算”部分注明是按房屋原设计规范进行复核。

1.1.5常用的鉴定检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或**规章参见附录A。

1.2图纸资料调查

1.2.1需调查的图纸资料包括建筑物所在场地的程勘察报告、建筑物的建筑设计图、结构设计图或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加固改造资料等;鉴定报告应阐明建筑物的设计图纸资料是否正规、齐全,并注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信息。

1.2.2若建筑物曾作过加固改造,应对其主要施工项目作阐述。

1.3检查、检测情况

1.3.1结构检查情况

结构检查情况的表述应注意:

a)  结构检查情况主要阐述房屋的结构体系、结构平面布置、构件材料、构件尺寸以及房屋的损坏情况,损坏情况应按照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三部分依次阐述;

b)  对于未开挖检查地基基础的房屋,不应直接描述地基基础的损坏情况(如老化、潮湿、断裂等);对于地基基础存在不均匀沉降迹象的房屋,应准确描述房屋上部结构垂直度(倾斜度)的测量位置;

c)  上部承重结构的损坏描述应明确损坏的构件类型、损坏部位及具体损坏形态;

d)  裂缝描述宜用平面分布图、裂缝展开图等图示方法,若用文字表述应包括裂缝的形态(水平、竖直或斜向裂缝)、长度及宽度;长度单位应为m,宽度单位应为mm;

e)  典型的损坏现象宜用图示或附照;

f)  房屋各组成部分损坏情况的描述用词应规范、准确,避免使用地方俗语(如“批荡”、“煽灰”等,应使用“抹灰层”、“找平层”或“面层”)。

1.3.2结构检测情况

1.3.2.1建筑物垂直度(倾斜)

   建筑物垂直度(倾斜)的表述应注意:

a)  根据建筑物整体倾斜和构件局部倾斜对鉴定结论分析的影响区别,宜**描述测量结果能反映建筑物整体倾斜情况的测点信息;

b)  对于建筑物整体倾斜,鉴定报告应在同一方向上描述2个以上测点信息;

c)  对于构件局部倾斜,上下测点高差的描述应取构件高度;对于墙体构件,鉴定报告应描述2个以上测点信息;

d)  测量结果宜用图示,应注明测量方法、测点位置、测量高差、倾斜值、倾斜方向及倾斜率。对测量结果应有分析结论;

e)  测量高度单位应为m,倾斜值单位应为mm。

1.3.2.2材料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砖强度、砌筑砂浆强度)

材料强度的表述应注意:

a)  检测结果宜列表,列表如**过一页宜作为附件,且列表中应注明检测方法、构件类型或代号、构件检测位置(楼层号、轴线号)、检测值。有设计文件资料的应同时列出设计值对比。常用的材料强度检测表格示例参见附录B;

b)  对检测结果宜进行批量推定和分析,以便确定计算时的强度取值,检测结果单位应为MPa;

c)  检测构件代号宜使用“楼层号+构件类型+编号”,如首层编号1的柱,用“1Z1”,二层编号2的梁,用“2L2”,三层编号3的板,用“3B3”,四层编号4的墙,用“4Q4”等。

1.3.2.3钢筋配置情况

钢筋配置情况的表述应注意:

a)  检测结果宜列表,且应注明检测方法、构件和钢筋类型、构件检测位置(楼层、轴线号)、检测值,有设计文件资料的应同时列出设计值对比;

b)  应区分光圆钢筋和带肋钢筋的符号如:A、B;

c)  柱纵向钢筋检测结果应区分柱截面的短边和长边方向,不应只列出全截面钢筋;

d)  对检测结果宜进行分析,有图纸资料的应说明与图纸是否相符;无图纸资料的若需与设计规范的较小配筋率等构造要求对比时,所选规范应为房屋建造时适用的规范。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过程如下:

1、现场调查及检测
为了进行安全性鉴定工作并对结构的承载能力做出正确评价,我们对鉴定范围内的房屋的结构现状进行了全面详细的现场调查,并对各房屋的主体结构构件
材料强度进行了检测。主要内容如下: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及复核。包括结构布置及结构形式;圈梁布置;结构及其支承构造,构件及其连接构造;结构及其细部尺寸,其他有关的几何参数(房屋平、立面尺寸等)。
(2)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包括结构上的作用、建筑物的内外环境及使用史。
(3)地基基础的检查。本次鉴定采用对地基基础现场随机抽样开挖检查的方法;地基变形或其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等情况。
(4)主体结构现状检查。包括构件及其连接工作情况、结构支承工作情况、建筑物的裂缝分布、结构整体性、建筑物侧向位移及局部变形等。
(5)材料性能检测分析。按照现行有关检测标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方法检测主体结构构件的材料强度,包括砖强度、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
2、 结构安全性鉴定
2.1 结构安全性鉴定基本内容
(1)鉴定层次划分。根据《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 以下简称为《标准》)的要求,结构安全性鉴定应按
照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各分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分为四个安全性等级,并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步骤,从*
一层次开始分层进行:根据构件各检查项目评定结果,确定单个构件等级;根据子单元各检查项目及各种构件
的评定结果,确定子单元等级;根据各子单元的评定等级,确定鉴定单元等级。
(2)鉴定评级方法。根据该批房屋的具体情况,首先对房屋各结构构件进行安全性鉴定评级,然后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二个子单元评定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鉴定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是根据上述二个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以及整幢建筑物有关的其它安全性评定项目进行综合评定。
2.2 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
该11 栋房屋的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按照砌体结构构件和混凝土结构构件分别进行。按照《标准》的规定,每种构件的每一受检构件均按照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 或变形)和裂缝等四个检查项目,分别评定其等级,取其中较低一级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当进行构件承载力子项评级时,计算分析采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结构分析系列软件PKPM。验算时各房屋的结构布置( 墙体布置、门窗洞口尺寸及
位置等)按现状考虑( 由于现场调查时,部分房间因住户不在家而无法进入,故无法判断其对结构墙体的拆改情况,此部分验算时的结构布置按照原设计)。各材料强度等级按现场实测的强度值采用。验算时的恒载
取值按照房屋现状考虑,包括装修荷载。墙体受压承载力验算时,对验算结果不满足要求的墙体,当满足组合砌体构件的构造要求时,按组合砌体计算;其余则适当考虑构造柱的作用,进行内力重分布,对验算结果进行调整。
2.3 子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
按照《标准》的规定,子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分为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两个子单元进行。
(1)地基基础子单元。包括地基、桩基和地基稳定性(斜坡)等检查项目,以及基础和桩两种主要构件。
(2)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其所含各种构件的安全性等级、结构的整体性等级,以及结构侧向位移等级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应按各种主要构件和结构侧向位移(或倾斜)的评级结果,取其中较低一级作为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
2.4 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
根据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等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建筑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进行评定。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的评定结果按其中较低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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