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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广告牌质量安全评估鉴定 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报告

更新时间:2024-06-28 09:00:00
价格:¥5/平方米
鉴定新闻:广告牌评估
检测项目:广告牌鉴定报告
检测时间:3-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5-2965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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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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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户外广告牌安全检测钢构件表面缺陷的检测:

磁粉探伤
    1、磁粉探伤的基本原理外加磁场对工件(只能是铁磁性材料)进行磁化,被磁化后的工件上若不存在缺陷,则它各部位的磁特性基本一致,而存在裂纹、气孔或非金属物夹渣等缺陷时,由于它们会在工件上造成气隙或不导磁的间隙,使缺陷部位的磁阻大大增加,工件内磁力线的正常传播遭到阻隔,根据磁连续性原理,这时磁化场的磁力线就被迫改变路径而逸出工件,并在工件表面形成漏磁场。
    2、漏磁场的强度主要取决磁化场的强度和缺陷对于磁化场垂直截面的影响程度。利用磁粉就可以将漏磁场给予显示或测量出来,从而分析判断出缺陷的存在与否及其位置和大小。将铁磁性材料的粉未撒在工件上,在有漏磁场的位置磁粉就被吸附,从而形成显示缺陷形状的磁痕,能比较直观地检出缺陷。这种方法是应用较早、较广的一种无损检测方法。磁粉一般用工业纯铁或氧化铁制作,通常用四氧化三铁(Fe3O4)制成细微颗粒的粉末作为磁粉。磁粉可分为荧光磁粉和非荧光磁粉两大类,荧光磁粉是在普通磁粉的颗粒外表面涂上了一层荧光物质,使它在紫外线的照射下能发出荧光,主要的作用是提高了对比度,便于观察。
    磁粉检测又分干法和湿法两种:1.干法—将磁粉直接撒在被测工件表面。为便于磁粉颗粒向漏磁场滚动,通常干法检测所用的磁粉颗粒较大,所以检测灵敏度较低。但是在被测工件不允许采用湿法与水或油接触时,如温度较高的试件,则只能采用干湿法。
    2.湿法—将磁粉悬浮于载液(水或煤油等)之中形成磁悬液喷撒于被测工件表面,这时磁粉借助液体流动性较好的特点,能够比较容易地向微弱的漏磁场移动,同时由于湿法流动性好就可以采用比干法较加细的磁粉,使磁粉较易于被微小的漏磁场所吸附,因此湿法比干法的检测灵敏度高。
    3、磁粉探伤的一般程序(预处理-磁化-施加磁粉-观察记录)·预处理将构件表面的油脂、涂料以及铁锈等去掉,以免影响磁粉附着在缺陷上。·磁化选用适当的磁化方法和磁化电流,接通电源,对构件进行磁化。·施加磁粉按所选的干法或湿法施加干粉或磁悬液。·观察记录用非荧光磁粉擦伤时,在光线明亮的地方,用自然光或灯光进行观察;用荧光磁粉擦伤时,则在暗室等暗处用紫外灯进行观察。

户外广告牌管理的相关规定

设置、发布户外商业广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设施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有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不得粗制滥造。

*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商业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建筑物形象的。

(四)利用行道树或损毁绿地的。

(五)利用违章建筑、禁止使用的危险房屋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和设施的。

(六)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youxiu近代建筑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的。

(七)在市、区人民**禁止设置户外商业广告的区域内或载体上设置的。

*十一条 经规划批准的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实行公开招标、**、挂牌交易。

交易方式应以招标、**为主,因城市规划、辖区地段、市场因素等不适宜招标、**形式交易的,采用挂牌交易方式。

*十二条 招标、**、挂牌交易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十三条 **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

*十四条 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招标、**、挂牌交易所得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专款**,并按管辖权隶属关系进行分配,按照财政体制确定比例执行。

对于广告位置为非公有场所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与场所权属人或场所广告位置使用权人协商并签署协议,按不**过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交易所得的50%的比例给场所权属人或场所广告位置使用权人作为设置占用费,其余部分上缴市财政专户。

*十五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确定广告设置使用权招标、**、挂牌交易事务,包括组织编制招标、**、挂牌交易文件、拟定交易底价和履约保证金数额、与买受人签订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合同、收取使用权交易价款、办理《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证明书》等。

*十六条 凡依法成立的市场主体,都可以参加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的竞买(投),广告设置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必须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七条 广告设置使用权交易在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挂牌交易机构应于交易日七日前发布公告,并在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以约定的方式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参加竞买(投)的单位必须遵守竞买(投)的有关规定。

*十八条 交易成交后,**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的单位应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签订**成交合同,并在交易成交合同确定的期限内支付价款和有关费用后,方可**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

*十九条 产权人利用自有场地、设施、建筑物为本单位作广告宣传的,其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可以不实行公开**、挂牌交易。但广告主应持有关资料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规划审核,对于符合统一规划的,按同一区域广告设置使用权平均**价格的30%收取空间资源使用费后,广告主**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

*二十条 **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的,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施工图,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时间不得**过十个工作日。

*二十一条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商业广告,应自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设置,逾期未设置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无偿收回设置使用权。

*二十二条 户外商业广告设施竣工后,由户外商业广告经营者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广告内容审查、登记后,给予办理广告发布手续。

*二十三条 在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使用期限内,户外商业广告内容或图案变更而设置地点不变的,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使用期限已满需要继续发布广告的,其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使用权应重新**。

*二十四条 各类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开业庆典等活动需要在活动场所范围内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临时性宣传设施设置期限一般不**过十五天,有效期满后应立即自行清除。

临时性设置的户外商业广告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发布。

*二十五条 经批准设置、发布的户外商业广告,必须在其右下角标明户外商业广告设置权许可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户外广告登记证》号和发布者名称(霓虹灯广告除外)。

*二十六条 本规定发布前已设置的户外商业广告,批准期满后,其户外商业广告设施设置符合规划的,使用权一律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公开**挂牌交易。设施设置不符合规划的,一律予以拆除。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龙岗大道(横岗段)6283号三栋厂房101
  • 电话:0755-2965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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